包裝物的涉稅處理
答:1、消 費 稅
包裝物作價隨應稅消費品銷售
無論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以及在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繳納消費稅。
包裝物不作價隨同產品銷售,而是收取押金
押金則不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征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或者已收取的時間超過12個月的押金,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繳納消費稅。
既作價隨同應稅消費品銷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裝物
凡納稅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退還的,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繳納消費稅。
2、增值稅
增值稅上對包裝物押金的規定大體和消費稅相同。
一般規定
單獨記賬核算的,不并入銷售額征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或超過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還的應按所包裝貨物的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酒類產品包裝物(除啤酒、黃酒)
對銷售除啤酒、黃酒外的其他酒類產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是否返還以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當期銷售額征稅。
在計算押金時要注意,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包括納稅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門)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和逾期包裝物押金,應視為含稅收入,在征稅時換算成不含稅收入再并入銷售額。
包裝物的相關賬務處理
1、用于生產
借:生產成本
貸:材料——包裝物
2、用于隨同產品出售不單獨計價
借:銷售費用
貸:材料——包裝物
3、用于隨產品出售單獨計價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材料——包裝物
收到包裝物價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繳增值稅(銷項稅額)
4、出租出借包裝物
(1)出租領用時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材料——包裝物
收取押金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扣除租金并退回押金
借:其他應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現金(銀行存款)
(2)出借領用
借:營業費用
貸:材料——包裝物
收取押金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存入保證金
退回該批包裝物
借:其他應付款——存入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
假如是反復使用
借:營業費用
貸:材料——包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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