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保險業進項抵扣存在的問題是什么?
進項稅額抵扣不足。根據增值稅的計算方法,其采用的是銷項減進項的“憑票抵扣”計稅方式,而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有效憑據僅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農產品收購專用發票等少數憑據。
從保險業的成本構成看,保險業的成本支出主要包括賠付成本、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業務及管理費等項目。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被保險人獲得保險賠款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即作為保險公司的最大的一項成本支出將無法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來抵扣進項。
壽險公司支付給保險代理人的傭金支出同樣面臨著無票抵扣問題,傭金支出作為壽險公司的主要費用支出,但是直接支付給個人保險代理人無法獲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雖然按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可由稅務機關代開發票予以抵扣,但有營銷員單月傭金收入在3萬元以上且進行稅務登記這一稅收政策約束條件,就我國目前保險行業代理人的傭金收入水平看,保險銷售傭金收入在起征點以上的保險代理人絕對是極少數,按照增值稅的憑票抵扣原則,這部分支出自然也難以獲得進項抵扣。保險業的成本中除了賠付支出、手續費及傭金支出就是業務及管理費,由于保險業屬于輕資產的行業。業務管理費中主要就是人力成本、職場租金以及日常經營費用,可以獲得抵扣憑證作為進項抵扣的部分也非常少。因此,按照現行的憑票抵扣的增值稅進項抵扣原則,保險行業的成本支出中,能獲得憑證來做進項抵扣的成本極為有限。

營改增后保險業增值稅發票管理問題是什么?
增值稅管理強調 “三流合一”,即發票流、物流和資金流要保持一致。為了防控金融風險,保險公司現在一般都采用總部集中管控的模式,所有資金由總公司統一進行管理,所有的賠款和費用支付一般由總公司集中支付;另外,物資采購也多是由總公司負責集中統一采購,總公司付款后,由供應商將商品直接發往全國各地的分支公司。雖執行集中采購,但相應的成本還是由各公司承擔,如果要符合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的“三流合一”要求,供應商只能將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給總公司,但總公司是管理部門而不是業務部門,保險業務收入都在各分公司,這樣就會導致總公司積累了大量的進項稅額無法進行抵扣,而承擔了成本的分公司又無法在其銷項稅額中抵扣對應成本的進項稅額。
此外,開具增值稅紅字專用發票對保險公司而言也是一大挑戰,保險業和一般的企業不同,客戶不僅多,而且業務量非常大,幾乎每天都有退保或增減保費的情況,對增值稅發票需要頻繁的作廢和紅沖操作,對紅字專用發票的需求量非常大,按照一般企業的增值稅紅字專用發票的處理流程,很難滿足保險業的需求。
營改增后保險業進項抵扣存在的問題就是進項稅額抵扣不足。在不同的學習階段完成不同的學習內容,大家想了解的關于問題“營改增后保險業進項抵扣存在的問題是什么?”就介紹到這里。經過本篇文章的詳細介紹相信大家對于這個類型的財務知識都有所了解了。獲取更多財務會計知識,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網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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