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票可以作為收款憑證嗎?
發票不能作為款項已收或已付的憑證,他是經濟業務發生的證明,只有銀行憑條或者收據可以作為企業收付款的憑證。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才是收付款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發生了,不能證明款項是否收付。
發票是指經濟活動中,由出售方向購買方簽發的文本,內容包括向購買者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質量、協議價格。除了預付款以外,發票必須具備的要素是根據議定條件由購買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須包含日期和數量,是會計賬務的重要憑證。發票也通常稱為付款單。在中國大陸,付款單、收款收據在民間有時也被統稱為發票。中國會計制度規定有效的購買產品或服務的發票稱為稅務發票。政府部門收費、征款的憑證各個時期和不同收費征款項目稱呼不一樣,但多被統稱為行政事業收費收款收據。為內部審計及核數,每一張發票必須有獨一無二的流水賬號碼,防止發票重復或跳號。

企業所得稅視同銷售的判斷:
在判定企業所得稅視同銷售處理時,關鍵要看產品的所有權是否轉移。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規定:一、企業發生下列情形的處置資產,除將資產轉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資產所有權屬在形式和實質上均不發生改變,可作為內部處置資產,不視同銷售確認收入,相關資產的計稅基礎延續計算。
(一)將資產用于生產、制造、加工另一產品;
(二)改變資產形狀、結構或性能;
(三)改變資產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轉為自用或經營);
(四)將資產在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間轉移;
(五)上述兩種或兩種以上情形的混合;
(六)其他不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企業發生下列情形的處置資產,除將資產轉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資產所有權屬在形式和實質上均不發生改變,可作為內部處置資產,不視同銷售確認收入,相關資產的計稅基礎延續計算:改變資產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轉為自用或經營)。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增值稅發票可以作為收款憑證嗎?”一問題的想法和答案,不知道是否與你們的思路一致,其實通過該問題我們就發現發票只能作為該業務發生的憑證,現在金稅三期的不斷升級,虛開發票已經成為歷史。若你有其他疑問,建議咨詢一下我們會計學堂的專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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