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債總額包括哪些負債?
負債總額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包括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其中,長期負債是指償還期在一年以上,或超過一年的—個經營周期的債務。負債總額按企業當年審計報告中“資產負債表”所披露的負債總額科目余額填列。
負債總額指企業的全部負債,包括非流動負債和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是往來負債,應付稅金,應付職工薪酬等,期末余額相加進行計算。
流動負債是指將在一年或者長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償付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預收貨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應付利潤、其他應付款和預提費用等。
非流動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專項應付款、預計負債、遞延所得稅負債、其他非流動負債等,期末余額相加進行計算。長期負債是企業向債權人籌集的可供長期使用的一種資本來源。同流動負債相比,長期負債的特點是數額較大,償還期限較長。
根據我們學到的第一個會計恒等式: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所以:
負債=資產-所有者權益

或有負債的含義:
一、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或有事項》,將或有負債定義為兩種義務:一種因過去事項而產生的潛在義務,其存在僅通過不完全由企業控制的一個或多個不確定未來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另一種是因過去事項而產生,但未予確認的現時義務,之所以沒有確認,是因為結算該義務不是很可能要求含經濟利益的資源流出企業,或該義務的金額不能可靠地予以計量。
二、或有負債無論作為潛在義務還是現時義務,均不符合負債的條件,因而不予確認。但是,如果或有負債符合某些條件,則應予披露。《企業會計準則-或有事項》第9條規定,企業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如下或有負債:
1、已貼現商業承兌匯票形成的或有負債;
2、未決訴訟、仲裁形成的或有負債;
3、為其他單位提供債務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
4、其他或有負債(不包括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
三、或有負債披露的基本原則: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企業一般不予披露,但是,對某些經常發生或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較大影響的或有負債,即使其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可能性小,也應予以披露,以確保會計信息使用者獲得足夠充分和詳細的信息。
四、對或有負債披露的具體內容如下:
1、或有負債形成的原因;
2、或有負債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如無法預計,應說明理由);
3、獲得補償的可能性。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負債總額包括哪些負債?”一題的解答,其實負債總額就是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簡易地講就是您得拿出來多少東西。另外根據會計恒等式,負債還等于總資產減掉所有者權益。此外我們拓展了一下或有負債的一些知識,希望大家對比辨析。若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聯系我們會計學堂的專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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