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承租方賬務處理
一般融資租賃承租方賬務處理
租賃期開始日,
借:融資租賃資產 (租賃開始日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較低者)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
付款時作分錄,
借:長期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同時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
借:財務費用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以實際利率計算確認)
承租人在租賃過程中發生的手續費、差旅費、律師費和印花稅,計入租入資產價值;
租賃期開始日為承租方有權行使使用租入資產的權利的開始日期;
承租人在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時,能取得出租方的租賃內含利率的,以租賃內含利率作為折現率;否則,以合同約定的利率為折現率;合同也沒有約定的,以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為折現率。
租賃內含利率是指租賃開始日,使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與未擔保余值的現值之和等于固定資產公允價值與出租人初始出租費用之和的折現率。
未擔保余值,是就出租人而言的擔保余值之外的資產余值。
未確認融資費用在租賃期內分攤確認。以實際利率法計算確認當期的融資費用。
或有租金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的主要區別是什么?
1、作用不同
融資租賃行為能使企業縮短項目的建設期限,有效規避市場風險,同時,避免企業因資金不足而放過稍縱即逝市場機會。經營租賃行為能使企業有選擇地租賃企業急用但并不想擁有的資產。特別是工藝水平高、升級換代快的設備更適合經營租賃。
2、兩者判斷方法不同
融資租賃其實質就是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某種意義來說對于確定要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承租企業,融資租賃實質上就是分期付款購置固定資產的一種變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購買高得多。而對經營租賃則不同,僅僅轉移了該項資產的使用權,而對該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卻沒有轉移,仍然屬于出租方,承租企業只按合同規定支付相關費用,承租期滿的經營租賃資產由承租企業歸還出租方。
3、租賃程序不同
經營租賃出租的設備由租賃公司根據市場需要選定,然后再尋找承租企業,而融資租賃出租的設 備由承租企業提出要求購買或由承租企業直接從制造商或銷售商那里選定。
4、租賃期限不同
經營租賃期較短,短于資產有效使用期,而融資租賃的租賃期較長,接近于資產
的有效使用期。
以上就是我們對于融資租賃承租方賬務處理方法的一個小結,不知道對解答您的疑問是否有幫助,在此基礎上我們列舉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的不同之處,以幫助大家更好地辨析二者,擇優選擇。如果您對于融資租賃或者其他會計實務還有不了解的,歡迎聯系我們會計學堂的專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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