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發票能否跨年入賬
能入賬,應該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1、借:庫存商品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中金額X所得稅率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3、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 2分錄差額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4、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盈余公積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同時,資產負債表期初數中的存貨、未分配利潤的年初數要相應調整減少,如果是上年少轉,利潤表上年數欄的主營業務成本要調整增加,利潤總額和凈利潤等要相應減少。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的相關項目的上年數也要相應調整。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六條的規定:“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六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去年已認證發票還能報銷嗎?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如果當年發現去年未入賬的費用,可以作為前期差錯處理,如果金額小,可以直接計入當年費用,但如果金額大的話就要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核算。
一般來說,企業發生跨年度取得發票的情況有三種:
第一種情況是上年度發生的費用等稅前扣除項目,由于種種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對方開具的發票,發票的項目欄填寫的仍是上年發生的費用;
第二種情況是上年度發生的費用等稅前扣除項目,由于種種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對方開具的發票,但發票的項目欄只填寫相關的費用內容,并沒有注明費用的所屬期,很容易混淆為次年的費用;
第三種情況是對方在上年度已經開具了發票,由于款項未全額支付等原因而拖延至次年才給發票。
跨年發票也有可能是已經認證過,但是由于種種原因未能在資產負債表日前掛賬列支相關損益費用,同樣的如果金額較小,直接計入當期即可,金額較大通過以前年度損益科目調整,都是可以報銷的。注意跨年報銷要做納稅調整即可。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成本發票能否跨年入賬”一題的解答,其實以前年度損益科目的設置有時候就是為了幫助我們在進行上述兩難境界的一個科目,計入以前年度損益科目就可以不影響本年和當年的成本、利潤。若您有其他財稅問題需要更專業的幫助,請隨時和我們會計學堂的專業老師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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