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劃撥土地被征用時是否需要補償
需要補償。
(1)劃撥土地房屋有房產證,拆遷賠償也參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進行補償;
(2)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3)《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外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并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參照本條例執行。

劃撥土地補償與出讓地拆遷賠償有啥區別?
1、劃撥地的土地使用權仍屬于國家,拆遷補償中不含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只補償土地上建筑物或種植物的財產價值以及搬遷補助費、安置補助費等。
2、出讓地的土地使用權屬于原受讓人,拆遷補償中包含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上建筑物或種植物的財產價值以及搬遷補助費、安置補助費等。
出讓的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讓金,具有固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在這個期限內,土地可以自由買賣。
劃撥的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很少或不支付土地出讓金,一般沒有固定使用年限,轉讓前需要經過有關部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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