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貨物的消費稅計算?
1、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
2、實行從量定額計征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
3、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辦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應稅消費品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額。

消費稅的概念:
1、消費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可從批發商或零售商征收。
2、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消費稅是1994年稅制改革在流轉稅中新設置的一個稅種。消費稅實行價內稅,只在應稅消費品的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繳納,在以后的批發、零售等環節,因為價款中已包含消費稅,因此不用再繳納消費稅,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
3、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4、消費稅是以特定消費品為課稅對象所征收的一種稅,屬于流轉稅的范疇。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部分消費品再征收一道消費稅,目的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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