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產自用稅務怎么處理
自產自用,在稅法上規定是視同銷售,也就是說,相當于企業對外銷售的情形來繳納稅金,具體分錄: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帳面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市場價*適用稅率)

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消費品怎么來納稅
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作為生產最終應稅消費品的直接材料、并構成最終產品實體的應稅消費品。例如:卷煙廠生產煙絲(應稅消費品),再繼續投入生產卷煙(應稅消費品),只對生產的卷煙征收消費稅而不對煙絲征收了。當然如果煙絲直接用于銷售的是要繳納消費稅的。
不是用于連續生產的其他方面就于移送時納稅。如原油加工廠用產品汽油(應稅消費品)調和成溶劑汽油(非應稅消費品),或者把自產的應稅消費品饋贈外單位和發放福利給員工等,視同銷售依法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成本是產品生產成本,利潤是根據應稅消費品全國平均成本利潤率(全國稅務總局定)計算。
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其他方面應納消費稅的,應以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為計稅依據;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為計稅依據。其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有以下規定:
第四條 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于納稅人銷售時納稅。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
也就是說: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都要納稅。
自產自用稅務怎么處理?看了本文介紹后大家會有更進一步的人士。自產自用的賬務處理也會不一樣,如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自己處理不了,財務人員就要能懂得學習提高自己的能力,不妨來會計學堂網學習更多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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