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個稅扣除是否可以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的規定,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準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
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準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2019年個稅調整后,公積金要怎么繳納
五險一金都是稅前扣除,和以前一樣的辦法計算。根據國家的社保政策,城鎮職工的社保險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其中住房公積金的繳費比例為職工工資總額的5%~12%。
以江西省贛州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為例: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為本人綜合工資的12%,單位也配套12%。比如老張的綜合工資為每月6000元,那他公積金繳存額為6000ⅹ12%=720元,然后單位每個月也配套720元。這樣,老張每個月存入公積金賬戶里的錢為1440元。
由此可見,由于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是根據職工的稅前總工資額來扣除的,與個稅的扣除沒有關系,2019年個稅調整后,住房公積金還是同與往一樣計算。
關于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個稅扣除是否可以內容如上,在新個稅法實施之后,住房公積金、租房支出、社保等等都是可以先扣除之后再繳納個稅。具體的個稅扣除范圍跟標準,可以在會計學堂網找到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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