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無法支付債務怎么編制分錄?
答:對于債務人無法支付債務時的處理,在新舊會計制度下有不同的處理方法。
舊會計制度下,當債務人無法支付債務時,債務人應當計入“資本公積”而不能計入“營業外收入”。按稅法上規定,當債務人無法支付到期債務時,應作為其他收入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調整增加企業所得稅。
新會計制度下規定企業由于非日常活動產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入,應作為“利得”處理,“利得”包括“資本公積”和“營業外收入”,
因此,對于債務人無法支付債務時,按新會計制度處理,就不存在財稅差異,可不作納稅調整。
但對方要提供放棄債券書面承諾,避免以后債務糾紛。

債務人償還壞賬怎么分錄?
如果是直接轉銷法:借:資產減值損失---壞賬損失
貸:應收賬款
如果是備抵法: 每年計提壞賬準備 借:資產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
貸:壞賬準備
確實無法收回應收款項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綜合上文,債務人無法支付債務怎么編制分錄?各位財務人員要注意區分債權債務的問題。如果你們還有不知道怎么操作的話,可以來向會計學堂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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