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中丟失增票的處罰機制是什么
答:丟失、被盜發票的處理
(1)主管稅務機關根據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2)對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責成納稅人將《〈增值稅專用發票遺失聲明〉刊出登記表》和“掛失登報費”一并郵寄中國稅務報社,在《中國稅務報》公開聲明作廢;
根據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對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視具體情況,在一定期限內(最長不超過半年)停止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對納稅人申報遺失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發現非法代開、虛開的問題,該納稅人應承擔偷稅、騙稅的法律責任。
主管稅務機關對上述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錄入金稅失控發票監控數據庫,對抵扣聯進行交叉稽核。

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如何處理?
第一種情況,如果丟失的是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且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憑銷售方提供的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第二種情況、如果丟失的是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且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第三種情況,如果丟失的是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稅法中丟失增票的處罰機制是什么?對于很多的企業會計來說,也有可能不會處罰,但是需要到稅務局申請發票丟失的補辦手續,不然過了期限沒有補辦的話,之后要處置的問題也很復雜的。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