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貿企業具體涉及了哪些稅收
答:1、增值稅按銷售收入17%、4%(分別適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
2、城建稅按繳納的增值稅的7%繳納; 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3%繳納; 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2%繳納;
3、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
4、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5、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6、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7、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后的利潤)繳納(3萬元以內18%,3萬元至10萬元27%,10萬元以上33%);
8、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上述稅種中除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向國稅局申報繳納外,其他均向地稅局申報繳納。

商貿企業的稅收風險點有哪些?
由于“兩頭在外”商貿企業投入少,企業獲利快,流動性較大,業務的真實性難以鑒別,必然成為國稅機關稅收征管的難點和風險點。
一是主管國稅機關對“兩頭在外”商貿企業無法及時掌控貨物真實交易情況,只能了解或看到納稅人的簽約合同和賬面資金往來。
二是主管國稅機關對其交易真實性核查工作量大,成本高,時間久。
三是“兩頭在外”商貿企業一旦發生逃騙稅行為,就迅速進行資金轉移,國稅機關查證后執行稅收保全措施和強制執行措施難度大。
四是部分“兩頭在外”商貿企業納稅人為獲取不正當利益,往往鋌而走險。有些企業將其他納稅企業發生的經營業務作為本企業的經營業務,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獲取經營利潤。
有些企業甚至在沒有實際經營業務的情況下,上下游企業抱團虛開虛抵增值稅專用發票,團伙犯罪,無貨物交易,迅速回流資金,獲取高額報酬。
商貿企業具體涉及了哪些稅收?需要繳納的稅種以及稅率會計學堂都一一列舉好了,如果還有其他的問題,可以直接來和會計學堂討論咨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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