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現金流量表的方法有哪些呢?
答:兩種,一種是直接法,另一種是間接法.
1、所謂直接法,即通過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的總括分類反映來自企業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采用直接法編制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時,有關企業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的資料可以從企業會計記錄直接獲得,也可以在利潤表中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費用等數據的基礎上,通過調整與經營活動各項目有關的增減變動,即通過調整以下項目獲得:
第一,本期存貨及經營性應收和應付項目的變動;
第二,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等其他非現金支出項目;
第三,不屬于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其他項目.
具體運用直接法時,又有工作底稿法和直接計算法兩種.
2、所謂間接法,即通過將企業非現金交易、過去或者未來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收入或支出的遞延或應計項目,以及與投資或籌資現金流量相關的收益或費用項目對凈損益的影響進行調整來反映企業經營活動所形成的現金流量.間接法以利潤表上的凈利潤為起點,通過調整某些相關項目后得出經營產生的現金流量.這些需要調整的項目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類:計入凈利潤但對經營活動無關的收益或損失,如處理固定資產收益、投資損失等;
第二類:影響凈利潤但與現金收支無關的項目,如固定資產折舊、計提預提費用等;
第三類:與凈利潤無關但與現金有關的項目,如購買存貨、支付前欠貨款、收到押金等.
直接法的主要優點是顯示了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各項目流入流出的具體內容,與間接法相比較,它更能全面地反映企業一定時期的現金收支全貌,其所提供的信息有助于預測企業未來現金流量,有助于揭示企業的償債能力、投資能力和支付股利的能力.間接法的優點是通過對企業凈利潤與現金凈流量的差異的揭示,有助于分析影響現金流量的原因,進而從現金流量的角度分析企業凈利潤的質量.所以,我國頒布的《企業會計制度》一方面要求企業按直接法編制現金流量表,另一方面又要求在現金流量表"補充資料"中提供按間接法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信息,從而兼顧了兩種方法的優點.

現金流量表中的現金主要是指什么呢?
答: 現金流量表的現金是指企業庫存現金、可以隨時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現金等價物.
具體包括以下四個方面內容:
(一)庫存現金
庫存現金是指企業持有可隨時用于支付的現金,即與會計核算中"現金"科目所包括的內容一致.
(二)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是指企業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隨時可以用于支付的存款,即與會計核算中"銀行存款"科目所包括的內容基本一致.它們的區別在于:存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款項中不能隨時用于支付的存款,不應作為現金流量表中的現金,如不能隨時支取的定期存款.但提前通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則包含在現金流量表中的現金概念中.
(三)其他貨幣資金
其他貨幣資金是指企業存在銀行有特定用途的資金或在途中尚未收到的資金,如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證保證資金、在途貨幣資金等.
(四)現金等價物
現金等價物是指企業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于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現金等價物的主要特點是流動性強,并可隨時轉換成現金的投資.通常指購買在三個月或更短時間內即到期或即可轉換為現金的投資
以上文章就是編制現金流量表的方法,如果讀完上文你還是如果還有其他的會計問題,可以直接咨詢我們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老師會在第一時間回復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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