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購個人土地補償費如何征稅
答:1.增值稅
根據財稅[2016]36號《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附件3的規定:
(三十八)土地所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
2.土地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規定:“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是指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需要而被政府批準征用的房產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免征土地增值稅。”
3.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0號
企業政策性搬遷所得稅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企業在搬遷期間發生的搬遷收入和搬遷支出,可以暫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而在完成搬遷的年度,對搬遷收入和支出進行匯總清算。

劃撥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是什么?
(一)劃撥土地征收補償范圍
(1)拆遷對劃撥土地是不賠償的,只對土地上的附作物進行賠償;
(2)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政府征購個人土地補償費如何征稅劃撥地的土地使用權仍屬于國家,拆遷補償中不含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只涉及到一個補償費用,希望各位財務人員可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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