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用車和通訊補貼收入怎么編制憑證?
答: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
根據現行的會計制度規定,公司按規定按標準支付給員工的交通補貼以及通訊補貼,應該計入職工工資處理——“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當中。
憑票報銷的交通費,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以上分錄需要計提。

通訊費、公務用車補貼收入的征稅規定是什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第二條規定:“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入,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按月發放的,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不按月發放的,分解到所屬月份并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計征個人所得稅。
公務費用的扣除標準,由省級地方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公務交通、通訊費用的實際發生情況調查測算,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確定,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p>
好了,經過會計學堂小編的介紹解答之后,公務用車和通訊補貼收入怎么編制憑證?希望上文的解答內容能夠對你們有用,有其他的任何問題,都可以直接與我們聯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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