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確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初始成本?
企業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所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金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初始入賬金額=公允價值+交易費用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確認初始成本=買價+手續費(傭金)-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但如果是債券,則按面值確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計量怎么做賬?
新準則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求按照公允價值計量,相關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取得時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作為應收項目單獨確認。
1.股票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和交易費用之和)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貸:銀行存款等
2.債券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面值)
——利息調整(有可能在貸方)
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針對怎么確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初始成本的這一問題,文中已作出詳細的解答,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計量怎么做賬?獲取更多財務會計知識,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網的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