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股權轉讓可以做稅前扣除嗎
答:不能。為了方便大家更好的理解這個問題,會計學堂小編結合了案例具體分析。
例題:A公司持有B公司1000萬元的股權,現A公司將該股權無償轉讓給C公司(三者都是居民企業,下同)。
由于無償轉讓,A公司產生1000萬元的股權轉讓損失,但這筆股權轉讓損失不能稅前扣除。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五)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因此,A公司無償贈送產生的損失不能稅前扣除,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000萬元。

股權轉讓損失可否稅前扣除?
可以稅前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經營管理活動相關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各類墊款、企業之間往來款項)等貨幣性資產,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生產性生物資產等非貨幣性資產,以及債權性投資和股權(權益)性投資。”
企業發生的股權轉讓制度是很多的會計財務人員都需要掌握的內容!非正常股權轉讓可以做稅前扣除嗎?根據上文的解答內容來看,不能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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