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城建稅怎么核算
城市維護建設稅屬于附加稅種,稅款專門用于城市的公用事業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建設.
2016年5月起全面實行營業稅改增值稅,營業稅全面取消.所以城市維護建設稅也調整為以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合計稅額,按一定的計稅比率來計提.
城建稅=(本月實際繳納增值稅+本月應交消費稅)*計提比率
一般來說,城鎮規模越大,所需要的建設與維護資金越多.與此相適應,城市維護建設稅規定,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或建制鎮的,稅率為1%.這種根據城鎮規模不同,差別設置稅率的辦法,較好地照顧了城市建設的不同需要.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免規定:
1、對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2、海關對進口產品代征的增值稅、消費稅,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3、對"二稅"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的,除另有規定外,對隨"二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一律不予退(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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