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進項稅額怎么分期抵扣
納稅人采用一般計稅方法購進不動產允許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鑒于不動產自身的特殊性,對購進不動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實行分期抵扣的辦法.
一、需要分2年抵扣的不動產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試點實施后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的不動產),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試點實施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
二、不需要分2年抵扣的不動產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二)融資租入的不動產
(三)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

文件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
第二條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的不動產.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定.
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購進貨物和設計服務、建筑服務,用于新建不動產,或者用于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并增加不動產原值超過50%的,其進項稅額依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文件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
第三條 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購進貨物和設計服務、建筑服務,用于新建不動產,或者用于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并增加不動產原值超過50%的,其進項稅額依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不動產原值,是指取得不動產時的購置原價或作價.
上述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購進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筑裝飾材料和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不動產分期抵扣納稅申報表的填報方法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7號)規定,《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中不再填寫分期抵扣的進項稅額.對于購建不動產允許一次性扣除的進項稅額在第29欄反映.
不動產進項稅額怎么分期抵扣?和不動產分期抵扣納稅申報表的填報方法,會計學堂小編就整理到這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