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中包含了差旅補貼如何做會計分錄?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一款規定: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下列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
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3.托兒補助費;
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計提工資中的補貼如何做會計分錄呢?
如果是計提工資中的補貼,可以這樣做分錄:
發放的時候:
借:應付職工薪酬
其他應付款
貸:現金
或者是:
借:管理費用--補貼
貸:應付職工薪酬

差旅補助沒有發票,如何證明差旅補助的真實性、相關性、合理性呢?
企業納稅人應該提供自己的合理性依據.企業支付的差旅補貼,應該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才準予在稅前扣除:
1.企業有嚴格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2.企業有明確的差旅補助標準;無明確差旅補助標準,可參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行政事業單位標準;
這關系到差旅補助的合理性.差旅補助稅務處理成為難題,就在于其合理性難以把握,合理性原則的核心是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且不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企業制定的差旅補助標準不能過高,比如員工出差一天補貼金額高于其一天的工資,這就可能會被稅務機關判斷為明顯的不具合理性.
3.有合法有效憑證.包括出差人姓名、時間、地點、內容、支付憑證等.這是證明差旅補助的真實性.
工資中包含了差旅補貼如何做會計分錄?讀完小編準備的上文,不知道大家是否已經理解了呢?如果還有疑問的地方,可以與學堂的老會計在線互動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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