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增值稅如何核算
答:結合案例會更加方便學員理解:
1月份通過出讓方式從政府部門取得土地使用權,全部用于開發商品房,支付土地價款1110萬元,取得財政票據,交納契稅33.3萬元。
支付土地價款和契稅,會計處理為:(單位:萬元,下同)
借:開發成本 1110
貸:銀行存款 1110
借:開發成本 33.3
貸:銀行存款 33.3

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財稅2016第36號附件一: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國稅總局2016第18號公告:第八條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稅。
經過會計學堂小編的介紹之后,相信你們各位對于“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增值稅如何核算?”的問題應該都非常了解了!關注會計學堂,我們將持續更新更多的實操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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