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員工未領的工資賬務怎么處理?
答:公司員工離職了,走之前沒有領工資,那沒有發放出去的工資做賬方法: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_xx員工
如果該離職工人始終不領工資,最終做營業外收入
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應收款—XX員工
貸:營業外收入

員工離職的當月工資如何核算?
員工離職的當月工資的核算是按照勞動者實際出勤的天數除以應出勤天數乘以總工資,用人單位不得非法克扣勞動的合法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離職員工未領的工資賬務怎么處理?具體的會計分錄可以參考上文內容,如果員工沒有領取結算工資的情況下,就直接做企業的營業外收入。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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