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預收款后怎樣核算土地增值稅?
答: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70號:為方便納稅人,簡化土地增值稅預征稅款計算,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計算土地增值稅預征計征依據:
土地增值稅預征的計征依據=預收款-應預繳增值稅稅款

土地增值稅應列入哪個科目?
一般企業土地使用權在“無形資產”科目核算的,轉讓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借:銀行存款
貸:無形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營業外收入(或借:營業外支出)
收到預收款后怎樣核算土地增值稅?根據上文內容參考,我們可以從中了解到一部分的知識內容了。如果還想了解更多,歡迎來關注我們的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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