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稅這筆稅金是誰來繳納的?
答:由土地使用人交納。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
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城鎮土地使用稅采用定額稅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土地使用稅應該從什么時候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1、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這筆稅金是誰來繳納的?按照上文內容我們可以知道,《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希望上文內容對你們解答有參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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