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領用生產材料會計分錄如何處理?
答:在建工程領用原材料,如果成本80000元 做會計分錄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如果在建工程是生產設備的會計分錄為:
借:在建工程 80000
貸:原材料 80000
第二種,如果在建工程是不動產,會計分錄為
借:在建工程 93600
貸:原材料 8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3600

將外購的材料用于建造廠房為什么要做進項稅額轉出?
購進用于建造廠房的材料所含進項稅,按照規定應該分兩年抵扣,如果一次性抵扣,需要將次年抵扣的40%應進項轉出。依據如下:
財稅36號文件附件一: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試點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取得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自建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不動產,不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根據上文的例題分析,工程領用生產材料會計分錄如何處理?相信你們對于這個問題都應該很了解了的。如果你們還有其他的會計問題自己不知道怎么解答的,歡迎來向我們提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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