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結束用什么方法確認收入?
答:新準則與現行施工企業會計制度在收確認的時點和金額上存在較大差異。《施工企業會計制度》中規定在承包方與發包方進行結算時,按結算金額確認為合同收入。
“第六十一條,施工企業工程施工和提供勞務、作業,以及出具的工程價款結算賬單經發包單位簽證后,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產品銷售和商品交易,以發出商品,同時收訖貨款或取得應收貨款憑證時,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新準則區分不同的情況,進行不同的確認。
準則規定“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企業應根據完工百分比法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合同收入和費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應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一、合同成本能夠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加以確認,合同成本在其發生的當期確認為費用。
二、合同成本不能夠收回的,應在發生時立即確認為費用,不確認收入。”由此可以看出,建造合同準則在確認合同收入上比《施工企業會計制度》更為符合權責發生制的要求,更為嚴格地遵循了謹慎原則。

建筑行業收到款項怎么做會計分錄?
1、收到預付工程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2、工程完工結算時
借;預收賬款
貸:工程結算收入
根據上文的解答內容,工程結束用什么方法確認收入?相關政策已經在上文給大家介紹過了,建議可以收藏會計學堂小編解答的這篇內容,以防日后有需要的時候可以翻出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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