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應交稅費有余額在借方是什么意思
答:應交稅費為負債,期末余額的正常方向應該為貸方,即應交,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則是本期發生額的借方發生額大于了貸方發生額,就是多交了稅款。
尚未抵扣的稅費,是指增值稅進項稅額大于了銷項稅,也就是借方發生額大于了貸方發生額。
但由于增值稅可以用購買貨物的進項稅抵扣銷售貨物的銷項稅,所以當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期末余額為借方時,即存在未抵扣的進項稅金。
應交稅費企業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履行納稅義務,對其經營所得依法繳納各種稅費。這些應繳稅費應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確認、計提,在尚未繳納之前暫時留在企業,形成一項負債(應該上繳國家暫未上繳國家的稅費)。

應交稅費的期末余額如何填列?
應根據應交稅費總賬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應交稅費”科目,總括反映各種稅費的交納情況,并按照應交稅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等,借方登記實際交納的稅費;
期末余額一般在貸方,.反映企業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余額如在借方,反映企業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企業根據稅法規定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耕地占用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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