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住宿費定額發票還能報銷嗎
答:營改增后定額發票不可以使用。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 年第23
號)明確,營改增納稅人可以使用的發票種類有:
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門票、過路(過橋)費發票、定額發票、客運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以及國稅機關發放的卷式普通發票。
2、營改增后,門票、過路(過橋)費發票屬于予以保留的票種,自2016年5月1日起,由國稅機關監制管理。原地稅機關監制的上述兩類發票,可以延用至2016年6月30日。

營改增后,住宿類的發票還有定額的手撕發票嗎?
營改增后,住宿類的發票還是有定額的手撕發票。
手撕發票是稅務部門事先印制好的一種發票,顧客在購物后由服務人員開具。
發票分為機打發票與手撕發票,機打發票是由電腦開具,手撕發票是稅務部門事先印制好的一種發票,顧客在購物后由服務人員開具。機打發票可以記名,也可不記名,手撕發票不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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