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停產如何減免土地稅?
答:根據《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有關事項的公告》(蘇地稅規〔2014〕6號)的規定,對符合一定情形的,可申請困難減免:因全面停產(不包括季節性停產)、停業半年以上。
納稅人申請困難減免需提交的書面資料:(一)涉稅事項申請單;(二)土地權屬證明;
(三)上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其他涉稅事項已提供的,說明后可不重復提供)(四)上年度城鎮土地使用稅繳稅憑證的復印件;(五)與減免依據或理由相關的資料:
1、因停產、停業減免的,應附報區縣級以上主管部門或工商部門的相關證明文件或材料。
因此,若企業符合困難減免條件的納稅人,應于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向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提出上年度的減免申請,并提供相關資料。

哪些企業可以申請土地使用稅困難性減免?
根據《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有關事項的公告》(蘇地稅規〔2014〕6號)第一條的規定,對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困難減免:
(一)因全面停產(不包括季節性停產)、停業半年以上,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
(二)國家和省級重點建設項目、扶持發展項目,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
(三)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下的鼓勵類產業,年度虧損金額超過50萬元且虧損金額占收入總額的比重超過10%,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
(四)從事救助、救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和其他社會公共福利事業的公益性基金會、社會團體和群眾團體,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
(五)因不可抗力,如風、火、水、地震等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意外原因,導致納稅人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
企業停產如何減免土地稅? 因此,我們可以得知,若企業有符合上述文件規定的情形,可以依法申請土地使用稅困難性減免。希望這個內容可以幫助到你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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