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銷售的的進項票可以抵扣嗎
答:可以抵扣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以下8種行為視同銷售:
①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②銷售代銷貨物;
③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至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④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⑤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⑥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⑦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
⑧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視同銷售和不得抵扣進項稅有什么區別?
有兩個標準,一是該行為是否增值,二是該行為對內還是對外:
1)如果經濟行為導致增值,則屬于視同銷售。例如,生產的產品和委托加工的產品無論對內的消費、職工福利、用于非應稅,還是對外的分配、捐贈、投資行為,都屬于視同銷售,應當計算銷項稅。
2)
如果經濟行為沒有發生增值,則進一步分析該行為是對內行為,還是對外行為。如果是對企業內部的,那么就屬于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情形;如果是對企業外部的,則屬于視同銷售。
購進的材料沒有發生增值,那么將其用于消費、職工福利、非應稅等針對企業內部方面,則屬于進項不得抵扣的情形;如果將購進的材料,用于針對企業外部的分配、捐贈、投資等方面,則屬于視同銷售的情形,需要按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視同銷售的的進項票可以抵扣嗎?根據上文解答的詳情內容來看的話,是可以進行抵扣的。具體還有一些抵扣的項目內容小編也一并為大家列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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