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過程中產品收入賬務處理
答:產品應采用處理原則,即按預計對外銷售的可變現凈值確認為"其他流動資產"并相應沖減研發支出(借:其他流動資產,貸:研發支出).
銷售研發樣品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銷售的樣品,無需結轉成本.

按具體情況,將研發支出資本化或費用化
借:無形資產(管理費用)
貸:研發支出
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對"收入"的定義都強調存貨和收入必須來源于"日常活動",而《〈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應用指南》第一條對"日常活動"的定義是"企業為完成其經營目標所從事的經常性活動以及與之相關的活動",據此,研究開發活動和固定資產購建活動不屬于此處所指的"日常活動",在研發過程和在建工程試運行中得到可對外銷售的產品不能列報為存貨,而應作為一項"其他流動資產",且對外出售時也不確認收入,而是直接沖銷相關的"其他流動資產".如果后續的實際變現凈值與原先從研發支出轉出時所依據的可變現凈值估計額存在差異,則作為會計估計變更處理,將相關的差異影響數計入當期損益.
以上就是關于研發過程中產品收入的賬務處理了,相信各位小伙伴們看了上述回答已經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如果還有其他不懂得,歡迎訂購我們的課程,屆時將會有名師為大家在線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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