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退回的土地出讓金怎么做記賬憑證?
答: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規定:確認的政府補助利得,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營業外收入等科目。
稅法規定應直接沖減土地成本
對土地出讓金返還款或獎勵款,稅務機關的認定與財政部的有關規定相沖突,稅務部門認為是返還業務,應直接沖減土地成本,而不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
—政府補助(2006)》(財會〔2006〕3號)的規定,作為營業外收入進行處理。
比如在2010年度以來的土地增值稅清算過程中,根據發放的《土地增值稅清算手冊》的規定:納稅人取得的返還土地出讓金或與土地出讓相關的獎勵款應沖減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

一次性交了土地出讓金后又該如何征收房地產稅?
對于已經買房的業主來說,在購買房子的時候,已經一次性付清了房屋70年產權所附加的土地使用出讓金的,那么在70年使用期之內,這一部分就不用交了,每年只需要繳納公共服務稅部分;如果是房地產稅施行后才買房的,那么房地產稅就按照地租和公共服務稅兩部分征收。
70年產權到期之后,從第71年開始,每年繳納地租和公共服務稅兩部分。
所以開征房地產稅前和開征之后的區別在于計算的方法不同,實際上是一樣的。但是這樣一來,就會對房價有很大的影響。
收到退回的土地出讓金怎么做記賬憑證?相信各位對于我們的介紹的解答內容會有了自己的理解,如果你們還有其他的會計疑問想要咨詢我們,可以點進我們網站向我們咨詢!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