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以前年度暫估入帳原材料分錄怎么寫?
(一)原材料和發票都已到,但貨款尚未支付,這種情況屬于占用了供貨單位的資金,形成了應付而未付供應單位的款項,構成購貨企業的一項流動負債,應通過“應付賬款”賬戶核算。
【例1】2010年8月5日A企業從B企業購入甲材料2 000千克,買價5 000元,增值稅發票上的增值稅額為850元,供應單位代墊運雜費600元。材料已到達并驗收入庫,但貨款尚未支付。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甲材料 5 558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92
貸:應付賬款——B企業 6 450
(二)原材料已到,發票未到,貨款尚未支付。

暫估原材料入庫的賬務處理:
1、本月材料暫估: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材料暫估
2、到了下個月,如果還沒確定下來,需要沖回:
借:原材料(紅字)
貸:應付賬款-材料暫估(紅字)
3、如果發票過來了,按流程記賬: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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