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會怎么來進行處理滯留票?
答:納稅人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被依法追繳已抵扣稅款的,不屬于《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情形,不適用該條“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的規定。
稅務機關對銷貨方協查取證缺乏統一的要求和規范。很多企業特別是商業企業沒有很好地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存在大量的現金交易,且大部分銷售方沒有保存購貨方簽章的交易憑證,一旦發生購貨方有賬外經營行為且拒不承認的情形,銷貨方很難為稅務機關提供非常直接的交易證明,給稅務機關的查證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因此稅務機關的協查工作只停留在證明被調查的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專用發票已做收入并完成納稅申報的層面上,很難再作進一步的調查取證。

公司有滯留票會計分錄怎么做?
提稅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繳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稅務局會怎么來進行處理滯留票?所謂“滯留票”就是銷售方開具了發票,開票系統已經做抄稅處理,而且已經將這部分收入申報納稅,但是卻沒有購貨方的認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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