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稅率調整的稅差計入什么科目
《財政部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稅金及附加”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種。

1、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沒有了營業稅,也就沒有營業稅的核算了,所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
2、新“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內容: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銷售收入與不含稅銷售額應該記入“主營業務收入”科目。
財稅[2018]32號規定:
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增值稅暫行條例面臨修改: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此調整變化說明,增值稅是對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以及不動產進行征稅,不對是企業進行征稅。所以無論企業是生產、批發、零售還是建筑業不動產行業,只要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都適用調整后的稅率。
如企業生產或從事批發零售電視機,增值稅稅率皆為16%。納稅人發生銷售貨物所需繳納的增值稅有兩檔,一檔是2017年已經由13%降到11%的,另一檔是17%降到16%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有形動產租賃服務,增稅稅稅率由17%降到16%。
學會計不是一門學一年就可以一輩子不需要學習的技能,會計學堂整理的增值稅稅率調整的稅差計入什么科目,經濟的發展、科學技術的發展會迫使這個職業發生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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