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支出會計分錄與稅前扣除標準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貸:現金(銀行存款等)
捐贈支出如果不是通過捐贈機構,所得稅不能抵減。捐贈支出是企業對外捐贈的各種財產的價值。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60號)第一條規定,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大于零的數額。
根據上述規定,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應是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扣除全部公益性捐贈支出后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會計學堂整理的。

案例:
1、某企業2008年度實現利潤總額為10000元,公益性捐贈支出10000元,假設除此之外,無其他納稅調整事項。
計算方法(1):該企業2008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0000+(10000-10000×12%)=18800(元)
計算方法(2):該企業2008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0000+10000-(10000+10000)×12%=17600(元)
捐贈支出會計分錄與稅前扣除標準,從原理到案例,小編想要解釋就是標題所要說的捐贈支出有關的問題,這些在大部分企業都會有的但是不是很多的財務工作你也要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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