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清算所得應該怎么編制分錄?
清算所得就是指納稅人清算時的全部資產或者財產扣除各項清理費用、損失、負債、企業未分配利潤、公益金、公積金后的余額,超過實繳資本的部分.
企業清算的所得稅處理包括以下內容:
(一)全部資產均應按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二)確認債權清理、債務清償的所得或損失;
(三)改變持續經營核算原則,對預提或待攤性質的費用進行處理;
(四)依法彌補虧損,確定清算所得;

會計分錄:
一、如果退的是當年的
借:銀行存款
貸:所得稅費用
二、如果退的是以前年度的
1.收到退稅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結轉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同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企業清算所得應該怎么編制分錄?收到以前年度清算所得需要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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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