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分錄如何編制?
需要計算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包括:
(1)納稅人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地價款:
①出讓方式取得的地價款為支付的土地出讓金;
②以行政劃撥方式取得的地價款為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金;
③以轉讓方式取得的地價款為向原土地使用權人實際支付的地價款
土地增值稅要進行清算:
一、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筑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筑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
三、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的;

1、先預提:
借:待攤費用-土地增值稅1%或2%
貸:應交稅金-土地增值稅
繳納的時候:
借:應交稅金-土地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2、待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后,開出發票和結算帳單,交付給買主時,預收轉收入,并計算由收入負擔的土地增值稅,:
借:主營稅金及附加
貸:待攤費用-土地增值稅.
企業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分錄如何編制?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差額應該通過"待攤費用--土地增值稅"科目進行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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