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交土地增值稅稅率是3%是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文件精神,我省(湖南省)預征率調整為:
1.普通標準住宅1.5%;
2.非普通標準住宅(含車庫等)2%;
3.別墅、寫字樓、營業用房等3%;
4.單純轉讓土地使用權5%;
5.對房地產開發公司既開發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又開發建造其他類型商品房的,其銷售收入應分別核算,否則一律從高計稅;同時不能享受普通標準住宅的優惠政策。

什么是土地增值稅預征?
在我國現行中央地方財政收支劃分中,土地增值稅屬于地方稅種。目前的土地增值稅實行“預征+清算”的管理模式。
在項目銷售階段,按月或季度以申報收入預征土地增值稅;在項目售完之后,再按照實際銷售收入所得,清算應納所得稅額。
國家稅務總局在昨日通知中表示,正在研究預征率調整與房價上漲的掛鉤機制,“改變部分地區預征率偏低,與房價快速上漲不匹配情況。”按照昨日通知要求,除保障性住房外,今后東部地區省份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東北地區不得低于1.5%,西部地區不得低于1%。
預交土地增值稅稅率是3%是嗎?如果對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有誤解的各位會計們,注意不是3%,而是1.5%。好了,本篇內容已經解答完畢了,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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