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注銷清算后剩余的錢怎么處理
答:《公司法》*9百八十七條規定,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根據上述規定,子公司注銷清算,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第五條規定,企業全部資產的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減除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結清清算所得稅、以前年度欠稅等稅款,清償企業債務,按規定計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資產。

被清算企業的股東分得的剩余資產的金額,其中相當于被清算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中按該股東所占股份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剩余資產減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額,超過或低于股東投資成本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東的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
子公司注銷清算后剩余的錢怎么處理?我們知道了,被清算企業的股東從被清算企業分得的資產應按可變現價值或實際交易價格確定計稅基礎處理。
公司注銷需要的資料應該怎么準備?
1、公司營來執照復印件
2、公司股東會決議(內容就是注銷公司,成立清算小組)
3、公司原始檔案
4、到工商局領取表格
此步我辦理時用了3個工作日,費用為65元(查檔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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