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的會計科目誤列如何處理?
上月會計分錄做錯應該予以沖紅然后按正確的重新入賬。
上月會計分錄做錯,因已經跨月,說明已經完成編制憑證、審核憑證、記賬、結賬了。
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規定:
已經登記入賬的記賬憑證,在當年內發現填寫錯誤時,可以用紅字填寫一張與原內容相同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注明“注銷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同時再用藍字重新填制一張正確的記賬憑證,注明“訂正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

跨月的會計憑證出錯了的處理:
發現以前月份憑證錯誤,本月進行更正,更正的方法有紅字更正法、補充登記法。詳細解釋如下:
(1)紅字更正法 在記賬以后,如果在當年內發現記賬憑證所記的科目或金額有錯時,可以采用紅字更正法進行更正。
(2)補充登記法 在記賬以后,發現記賬憑證填寫的金額小于實際金額時,可采用補充登記法進行更正。更正時,可將少記數額填制一張記賬憑證補充登記入賬,并在摘要欄注明“補充×年×月×日×號憑證少記金額”。
相信大家看完已經對上月的會計科目誤列如何處理有所了解,如果對此還有其他的疑問,可以直接在窗口與經驗豐富的會計學堂老會計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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