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中承租方該如何做會計核算?
答:融資租賃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一種適應性較強的融資方式。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租賃》的解釋,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所有權有可能轉移,也有可能不轉移。
而對于融資以下租賃中承租方的會計核算,主要是四點:
1、融資租人固定資產,應當在租賃開始日,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借記“在建工程”或“固定資產”科目,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2、在租賃開始日,按最低租賃付款額入賬的企業,應按最低租賃付款額,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
3、按期支付融資租賃費時,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4、租賃期滿,如合同規定將設備所有權轉歸承租企業,應當進行轉賬,將固定資產從“融資租人固定資產”明細科目轉入有關明細科目。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融資租賃中承租方的會計核算,您現在清楚該怎么做了嗎?如果您還有什么疑問,可以問一下我們的會計老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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