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加工安裝該如何寫會計分錄?
答:會計學堂認為,門窗不屬于國稅發[2002]117號文所說的“自產貨物”,不能按117號文的規定分別納稅,而應按混合銷售處理,全額繳納增值稅。(就全年門窗的收入與安裝費的收入而言,門窗的收入遠大于安裝費的收入);
因此,如果是門窗加工安裝,其會計分錄如下:
1、購原材料時:
借:原材料
貸:銀行存款(現金)
結轉成本時:
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
2、成品入庫,并進行出庫銷售:
借:產成品
貸:生產成本

3、出庫銷售
借:銀行存款(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產成品
月末或者年末,結轉利潤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門窗加工安裝的分錄,您現在清楚怎么寫了嗎?如果您還有不同的意見,您也可以與我們的會計老師一起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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