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關聯企業捐贈所得稅會計處理
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負債
捐贈支出無需區分是否關聯方。

企業發生的對外捐贈支出,會計上可以作為營業外支出處理。但稅法(企業所得稅法第9條和第10條)上除了公益性捐贈可以扣除利潤總額的12%以外,其他捐贈支出(無論接收方是否關聯方)均不得稅前扣除。
接受關聯公司捐贈的設備所得稅如何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接受捐贈收入。接受捐贈
收入,是指企業接受的來自其他企業、組織或者個人無償給予的貨幣性資產、 非貨幣性資產會計學堂整理的。
接受國外企業(非關聯企業)捐贈的生產設備需要并入收入總額 繳納企業所得稅。執行新會計準則的企業會計上做“營業外收入”處理。
向關聯企業捐贈所得稅會計處理,有網友還咨詢為什么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原因是什么,還是交給會計學堂在線答疑老師,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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