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小微企業免稅政策有哪些?
對于小規模納稅人公司經營范圍中既涉及銷售貨物、又涉及銷售服務的,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也就是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免征增值稅;
同時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也免征增值稅;
相當于月銷售額6萬元(按季納稅18萬元)以下免征了增值稅!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每戶每年減稅8000元。
小微企業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只繳納城建稅。

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銀行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年所得不超50萬元小微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融機構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每人每年減稅4000元。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中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該條款執行的截止期限為2017年12月31日。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共同發布的《關于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6號),小微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執行的截止期限由2017年12月31日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因此相應延長《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中相關規定的執行期限。
2018小微企業免稅政策會計學堂整理的有關內容,政策都是向前走的,但又不能不顧慮舊的政策,這是難點,如果理解能力不好,知道了新的就忘了舊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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