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為外單位員工代繳社保的賬務處理?
答:公司為外單位員工代繳社保,因為不是本單位員工,所以不能記在應付職工薪酬,而是計入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主要內容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已經計入“其他應收款”是正確的,以后每月扣除就是了,沒什么復雜的。“其他應收款—***”賬戶借方余額就是你該扣的錢,直至平賬。
例如,代交了一年社保,計12000,從A工資中每月扣1000,A工資每月3000
代交時
借:其他應收款—*** 12000
貸:銀行存款 / 其他應付款—社保 12000
每月扣款1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3000
貸:庫存現金 2000
其他應收款—***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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