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詢證函?
詢證作為審計中一種常用的程序和方法,它包括查詢和函證.查詢是審計人員對有關人員進行書面或口頭詢問以獲取審計證據的方法.函證是指審計人員為印證被審計單位會計記錄所載事項而向第三者發函詢證的一種方法.
詢證函有哪些分類?
根據被詢證人的不同,詢證函可以分為:
1、銀行詢證函:向被審計者的存款銀行及借款銀行發出的詢證函,用以檢查被審計者在特定日期(一般為資產負債表日,下同)銀行存款的余額、存在性和所有權,以及借款的余額、完整性和估價.完整的銀行詢證函一般包括:存款、借款、銷戶情況、委托存款、委托貸款、擔保、承兌匯票、貼現票據、托收票據、信用證、外匯合約、存托證券及其他重大事項.
2、企業詢證函:向被審計者的債權人和債務人發出的詢證函,用以檢查被審計者特定日期債權或債務的存在和權利或義務.企業詢證函通常包括雙方在截止于特定日期的往來款項余額.

3、律師詢證函:向為被審計者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及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發出的詢證函,用以檢查被審計者在特定日期是否存在任何未決訴訟及其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律師費的結算.
4、其他詢證函:向其他機構如保險公司、證券交易所或政府部門發出的詢證函,用以檢查被審計者的保險合同條款、所持有的可流通證券或注冊資本情況等信息.
審計中哪些會計科目需要用到詢證函?
1,應收款科目; 2,其他應收款科目; 3,應收賬款科目; 4,應收付款科目; 5,其他應付款科目.
哪些會計科目需要詢證函?詢證函是審計工作中常出現的一種為了判斷雙方往來是否屬實的工作方法,它包含了查詢和函證兩個環節.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詢證函的相關信息,大家也可以進入會計學堂進行咨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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