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出材料的賬務處理
1.先按計劃成本進行結轉
月末,企業根據領料單等編制"發料憑證匯總表"結轉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應當根據發出材料的用途,按計劃成本分別計入"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
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生產產品領用)
制造費用(車間一般耗耗用)
管理費用(管理部門領用)
銷售費用(銷售部門領用)
貸:原材料(計劃成本)

2.結轉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的規定,企業日常核算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發出的材料成本應由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通過"材料成本差異"科目進行結轉,按照所發出材料的用途,分別記入"生產成本"、"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誰領用,誰負擔).
如果是超支差異: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
-輔助生產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等
貸:材料成本差異
如果是節約差異,編制上述相反的會計分錄.
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期材料成本差異率
其中:
本期材料成本差異率=(期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本期驗收入庫的材料成本差異)÷(期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期驗收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我們都知道了,關于發出材料和結轉成本怎么進行賬務處理這個問題,首先是要先按計劃成本計入相應的各科目,然后根據超支差異或節約差異來結轉成本差異.還有不懂的問題可以前往會計學堂咨詢各位老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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