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業所得稅抵免限額?
抵免限額=中國境內、境外所得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計算的應納稅總額×來源于某國(地區)的應納稅所得額÷中國境內、境外應納稅所得總額.
企業所得稅限額抵免的計算方法?
稅收的限額抵免是納稅人的境外所得依據我國企業所得稅條例及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扣除取得該項所得應攤計的成本、費用及損失后,所得出應稅所得額按規定稅率計算出的應納稅額.該稅收抵免限額應當分國(地區)不分項計算.計算公式為:
稅收抵免限額=境內、境外所得按稅法計算的應納稅總額x(源于某國的所得額)/(境內、外所得總額)
按照現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相關規定,從境外取得的稅后投資收益,應先將其還原后計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總額,一并計算應納稅額.然后將境外應抵扣的已納稅額從當年應納稅額中扣除.

怎樣理解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個年度內,用每年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后的余額進行抵補?
給您舉例理解下:例如境內某企業2008年,從美國取得投資收益60萬元,境外所得稅率40%,已經在境外繳納40萬元的企業所得稅,抵免限額(60+40)*25%=25萬元,超出部分為40-25=15萬元;
如果2009年依舊從美國取得投資收益80萬元,但美國的所得稅率下降為20%,已經在美國交納了20萬元的企業所得稅,則抵免限額為(80+20)*25%=25萬元,已經繳納的20萬元小于抵免限額25萬元,此時利用上年超過抵免限額的15萬元抵補5萬元,也是不需要補交企業所得稅的,余下的10萬元的抵免限額,可以能結轉4年。
企業所得稅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怎么處理?關鍵還得弄清楚抵免稅額的計算方法,算出境內以及境外所得,然后再根據相應的規則來處理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更多財會知識歡迎登陸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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